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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規定:

1)$100压金 在報名付全費及留位后將不會退還(也不能延後到日後使用)。

2)開學後如有任何原因學生退出課程,必須先填妥退學申請表,在上課前兩天寄到辦公室或 交給工作人員才生效。第一堂課後退還學費80%(扣除留位費、報名費);第二堂課後退還學費60%(扣除留位費、報名費);第三堂後退還學費40%(扣除留位費、報名費);第四堂起將不能退款。

3) 如遇有學費餘額在開學第二堂課為止,仍未繳清者,本中心將加收愈期罰款$40,學生及家長不得異議。此外,所交支票遭銀行退票者,需另付$40銀行手續費。

  1. 學生必須出席全期課程。若有任何特殊情況,必須預先電話通知本學校工作人員,否則恕不安排補堂。學生每學期只能補課一次。不論任何原因,所有補課必須在每期的第12堂課前完成,否則當作自行放棄。

  2. 補課時間和地點是由本學校教職人員安排,補課是不能以退款代替或延後到下學期。如果學生因特殊情況而要更改已安排的補課時間,必須預先通知本學校,否則視同自行放棄,將不會另作補課安排。

  3. 如未經許可,學生不得更換上課時間及地點,或私自到教室補課。

  4. 對於遲到的情況,將不會有補課安排。

補課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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